文件立卷时有哪些基本要求?

文章来源:档案馆发布时间:2017-09-04浏览次数:675

 所谓“立卷”就是把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按照其有机联系组成便于管理的单位。

 (1)案卷大小适宜

 纸张大小以A4纸幅为标准。超过规格的图纸、图表等文件材料应采用手风琴式折叠。

 (2)案卷厚薄要适宜

 卷内文件的数量不应超过太多,对同一问题文件数量多的,宜酌情适当分卷。问题单一、文件数量少者可组薄卷。据档案盒厚度而定,严禁跨类组卷。

 (3)卷内文件要齐全完整

 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同一问题、同一事件对应的文件应全面,不同问题的文件不应归入一个卷内。

 (4)卷内文件保管期限要统一

 (5)认真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

 卷内所有文件及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案卷标题的书写均应用碳素墨水、黑色签字笔或激光打印,禁止出现铅笔、圆珠笔和彩笔。

 (6)注意文件的装订及页码编制

 卷内的每份文件要用不锈钢钉装订,文件太厚不能装订的,要采用三点一线打孔装订。(装订线距页边1.5厘米左右,以订齐全部材料,同时不覆盖正文内容为原则。对在装订线以外有字迹的文件材料或破损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卷文件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小字条等,要进行加边、修补和裱糊;字迹模糊的应复制,与原件前放置一起归档)

装订的案卷各页面只要有字迹的,均应依次在非装订线一侧下角编页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