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国海洋大学90周年校庆文艺作品及历史文献资料的启事

文章来源:档案馆发布时间:2014-01-21浏览次数:811

浓墨重彩描绘海大90年筚路蓝缕、自强不息的辉煌画卷,满怀深情讴歌海大90年风雨兼程、硕果累累的粲然风采。在中国海洋大学即将迎来建校90周年之际,为弘扬海大传统,彰显海大精神,传承海大文化,展示海大风采,共襄海大盛事,特向广大师生和校友征集文艺作品及历史文献资料。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征集反映校园生活和校友事迹的诗歌、散文、故事、歌曲、戏剧等文艺作品和历史文献资料。

二、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8月30日。

三、作品要求、责任单位及征集联系方式

(一)文学作品

密切结合追忆校园生活、讴歌校友事迹和凝练海大精神主题,体裁不限,以诗歌、散文、故事、回忆录、报告文学为主。要求文字优美、构思巧妙、真情实感、雅俗共赏。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校报  配合单位:校团委、校友会

投稿地址: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报社编辑2室;邮编:266100;联系人:纪玉洪;电话:0532-66786521;电子邮箱: zghd90xq@163.com

 (二)校园歌曲、戏剧等文艺作品

坚持以原创为主导的原则,贴近90年校庆主题,贴近海大办学特色,贴近师生生活,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形式新颖独特,格调高雅。

1.校园歌曲:时间限制在5分钟以内,附纸质版与电子文档(注明有无自拍自演成熟形式)。

2.相声剧本:时间限制在12分钟以内,附纸质版与电子文档(注明有无自拍自演成熟形式)。

3.小品剧本:时间限制在10分钟以内,附纸质版与电子文档(注明有无自拍自演成熟形式)。

4.戏剧剧本:时间限制在25分钟以内,附纸质版与电子文档(注明有无自拍自演成熟形式)。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校报 配合单位:校团委、校友会、艺术系

投稿地址: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报社编辑2室;邮编:266100;联系人:纪玉洪;电话:0532-66786521;电子邮箱:1995080@ouc.edu.cn

(三)历史文献资料

1.建校90年来的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活动中形成的文字、图片资料,实物等。

2.反映建校以来党的建设、学科建设、队伍建设、校园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文体活动、对外交流、服务社会等各个方面办学成果的文献资料、科研成果照片、获奖照片、活动照片等。

3.反映各个时期学校领导和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图片、票证、纪念册、徽标及其他实物等。

4.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讲演的图片资料、文稿、题词等。

5.校友中的社会知名人士、著名学者、司局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企业家的个人简介、照片、证书影印件、媒体报道复印件等。

6.其它有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责任单位:档案馆

投稿地址: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行远楼6楼604室;邮编:266100;联系人:韩宇亮;电话:0532-66781811;电子邮箱:hyl@ouc.edu.cn

四、征集方式

(一)广泛发动,精心组织,任务分解,协同配合;全面征集与定人定向采集相结合。

(二)应征人须将应征作品纸质(或实物)一份送(寄)至各责任单位的同时,须将电子文本邮寄电子邮箱,戏剧类作品还须注明有无自拍自演成熟形式;历史文献资料可提交原件,也可提交保证清晰的复印件及扫描件电子版(jpg格式,高分辨率)。

(三)应征作品除实物外原则上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五、奖励办法

征集活动结束后,组织相关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根据应征情况设置奖项,给予奖励。

六、作品版权及使用

(一)作者一旦提供应征作品即视为承诺作品属于原创,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二)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中国海洋大学所有;本次征集的作品主要用于90周年校庆宣传活动,不作商业用途,除结集出版和校报择优刊发支付稿酬外,其他使用不另支付稿酬。

(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海洋大学党委宣传部,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期待全校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踊跃应征,用您的生花妙笔为母校讴歌添彩!

                    

                        中国海洋大学9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委员会

                                宣传与文化建设工作组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