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档案归档工作考核办法

文章来源:档案馆发布时间:2025-03-20浏览次数:18

为了更好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树牢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理念,提升兼职档案员工作积极性,扎实抓好档案收集整理,不断提升归档质量,丰富馆藏资源,服务学校建设发展,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由校档案馆制定校内各部门归档内容和归档进度标准,并具体实施归档业务进度和工作质量检查和考核。

二、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1.归档内容及质量

1)归档单位的预立卷制度执行情况;

2)归档材料的收集是否齐全完整、能否按计划及时移交;

3)各单位移交的档案案卷质量是否符合规范;

4)档案数据著录是否准确、规范;

5)涉密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是否符合要求。

2.归档进度情况

1)归档单位收整进度情况;

2)归档单位按计划移交情况。

3.考核办法

1)以归档单位为单元进行考核;

2)在归档进度计划周期内按年度进行考核;

3)考核结果在档案馆主页进行实时公告;

4)由档案馆将考核结果及时向归档单位领导反馈。

4.检查考核奖惩办法

1)对于检查考核不合格的归档单位,督促其对存在的具体问题认真整改。如发现档案漏归的,由档案馆书面通知归档单位及时补归;对造成档案损失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应部门和责任人承担责任。

2)定期进行全校性的“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档案工作先进个人”交流、评比、表彰,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学校档案事业规范化。

3)档案馆将本年度各单位档案工作完成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并报学校组织人事部门。没有完成基本档案收整工作的单位、责任人及分管负责人原则上不能评优。